第57章 想再尝一次爱情的苦
作者:步步惊风   离婚三年后,我成了天王巨星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一行数人,乘坐一辆七座商务车前往早餐店。

    出发没多久,顾墨便向导演询问了一些问题。

    “沙导,你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家早餐店主的信息吗?”

    顾墨知道这位沙导无利不起早的调性,他不可能无缘无故带着明星嘉宾,前往一家普通的早餐店,拍摄节目的。

    早餐店拿钱收买沙导?那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大概率这家早餐店,要么是知名网红店,要么具有很高的拍摄价值。

    后者的可能性会更高点。

    “店主叫罗霞,今年45岁了,已经卖了快二十年的早餐。

    如今她在某个短视频上,拥有十多万粉丝。”

    …

    坐在后排的刘博文,心中有些懊恼。

    为啥自己就想不到这件事呢?

    只要自己询问导演,那肯定会有镜头,能秀一下存在感的。同时还可以找营销号,大力宣传一波机智的他。

    事到如今,他搞清楚了一件事。

    那就是他在整个节目三位男嘉宾中,属于边角料绿叶。

    论咖位,他远不如大影帝章嘉康,对方人脉之广,荣誉之多,自己难以望其项背。

    论人气,他也不如新晋当红炸子鸡的顾墨,这位不仅会唱歌,还是个会搞节目效果的段子手,前妻更是顶流女星任雅。

    拼前妻,他拼不过,拼才华,也敌不过!

    刘博文这段时间一直在想,自己该怎么在节目里展现自己呢?

    若是之前,他还可以跟前妻沈婷吵架,稍微博取一点关注。

    可现在三位男嘉宾在一起,人气最低的他,可能镜头会少得可怜。

    跪舔章嘉康?对方看不上他。

    抱顾墨的大腿?他又心不甘。

    要不剑走偏锋?

    …

    顾墨:“开了这么久的早餐店?那挺辛苦啊。

    能拥有十多万粉丝,很不错了。”

    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,这个粉丝量已经很多了。

    但在见过大世面的沙导眼中,没有五百万以上粉丝的网红,也就那么回事。更别提让三位明星嘉宾,来这家早餐店录制节目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候,刘博文开了口。

    “等这一次拍完节目,她怎么着也得涨个几百万粉丝吧?要不让顾墨给她写一首歌,歌颂她的辛勤劳作。”

    他这句话一说出口,一直都没怎么吭声的章嘉康,一脸诧异地望着刘博文。

    这世上为啥总有喜欢‘慷他人之慨’的人啊?

    非坏即蠢!

    顾墨作为被刘博文提及的当事人,差点一句‘你是二比吧’脱口而出了。

    略作思索,顾墨便一拍大腿,兴奋道:“博文啊,还是你想得周到啊!”

    章嘉康闻言,有些讶异。

    这小子听不懂人话?

    不太可能啊!

    刘博文露出了笑容,正准备说话,顾墨又开了口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博文你这么善良,愿意帮一位素昧平生的早餐店主,那我也愿意与你并肩同行。

    你知道的,我一首歌能卖个几十万。

    我这一次出力给她写歌,而你作为大明星也不会吝啬,对吧?

    那就从你卡里,给罗店主无偿赠予几百万如何?

    这笔钱对你来说,应该是九牛一毛吧?”

    刘博文这时候特别想拿强力胶水,塞满顾墨的嘴。

    他拍一季综艺节目,通告费也就两百万。签约公司要抽成,经纪人还得分红,营销宣传也得花钱,真正到他手上的钱并不多。

    刘博文反驳道:“那为啥我出这么多钱?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是大善大爱的大明星啊,日入百万。而我只是小善小爱,刚复出不久的边缘小艺人。”

    见顾墨不上钩,刘博文立马转移话题:“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,是有点不太成熟的。

    毕竟那店主年纪挺大了,大概率没专门学过音乐,唱不来你的歌,有些浪费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?四十多岁很大吗?”

    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
    章嘉康作为五十多岁的老登,立马从刘博文的话语中,截取到了‘年纪大’的关键词。若是被人贴脸开大都无动于衷的话,那他还怎么混社会啊?

    刘博文连忙解释道:“章哥,你是人老心不老。”

    顾墨一听这话,真有点儿佩服刘博文了。

    这位哥们是懂如何补刀的。

    那顾墨索性助他一臂之力:“章哥,我认为你是宝刀未老,雄心壮志仍在。”

    然后他扭头询问刘博文:“博文,你想说的意思是跟我一样的吧?并不是说章大哥人老了,但仍旧很花心吧?”

    “你…”面对着怼脸镜头,刘博文紧急撤回了一句脏话。

    紧接着,他对章嘉康露出了讨好的笑容:“哥,你在我心中永远年轻。”

    “哦,你是说章大哥老不死对吧?”

    章嘉康假装呵斥顾墨:“你小子就别瞎解读了,博文无心之言罢了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章大哥,这事怪我,我心脏。”

    顾墨说完后,车内一下子就安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…

    车子快速行驶在宽阔的大马路上。

    道路两旁昏黄的路灯,光线透过茂盛的行道树,洒在了他俊逸的脸上。

    接近凌晨五点的山城夜景,别有一番滋味。

    顾墨顺势打开了车窗,一股舒服凉爽的风迎面袭来。

    “章哥,路旁花坛中,种的那些小黄花是什么花?你知道吗?”

    坐在顾墨旁边的章嘉康,顺着他的话,扭头望向外面。

    “好像是万寿菊吧?这玩意也是一种中药,有清热解毒,化痰止咳的功效。”

    顾墨轻叹:“它明明有用,却沦落为了观赏物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它好看啊。

    别说是它了,就算是全株有毒的夹竹桃,也一样种在路旁。

    毕竟花开时,很美。”

    不管是全株有毒的夹竹桃,还是有药用价值的万寿菊,其实都可以用来比喻爱情。

    如果爱情是甜美的,那它吃下去便是清热解毒的万寿菊。

    若是爱情变质了,它就会变成有毒的夹竹桃。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“是啊,在我们这群旁观者的眼中,颜值最重要。

    哪怕明知道夹竹桃有毒。

    可若是有人想要近距离观赏,且伸手触摸它,搞不好要遍体鳞伤,甚至一命呜呼。

    植物如此,人亦如此!”

    “可是,你若不去尝试,怎么会知道它到底是有毒的,还有无毒的呢?

    试过才知道!

    爱情也是如此。”

    章嘉康已经尝过一次爱情的苦了。

    他刮骨疗毒,离了婚,治好了。

    但他还想再尝一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