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5 留下来!
作者:背水一跃   领主:我种了无数灵根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纪星河的师父青云子并不是什么得道真修,仅仅是一个侥幸得到二三修真传承的底层散修罢了。

    是以,纪星河与姜星洛的一身所学,品级最高的就是黄阶中品的功法《餐霞青云气》。此外一应法诀,都只有黄阶下品乃至不入品,数量也少的可怜。

    因而,获得金手指之初,纪星河便把现阶段唯一的炼假成真,生成灵根的名额给了《餐霞青云气》。

    黄阶中品的《餐霞青云气》所对应的灵根青云松,品级自然也是黄阶中品。

    金手指虽然能无中生有,让他平白获得世人可遇而不可求的天地灵根,但却受限于他的实力。

    当前,纪星河只是一个区区[蕴种期]的底层修士。这样的境界,只能在金手指荒地中种下一棵树。为了收益最大化,当然要选最高级的。

    修为的突破,能给他带来更多的灵根名额。

    不过,在此之外,绑定现实灵根则不受任何限制。只要触碰到某个无主灵根,就能立刻进行绑定。

    而更进一步的,为灵根绑定法诀,则需要他至少将某个法诀修习入门。

    一旦绑定成功,纪星河对法诀的掌握程度会立刻飙升至大成。若是本就已经大成还有所超出,则能反过来带动灵根成长。

    但要注意,法诀的品级不能超过灵根品级,也不能低于灵根一个大阶。

    比如,黄阶中品的灵根,可以绑定黄阶中品或下品的法诀。玄阶中品的灵根,就只可以绑定玄阶中品或下品,不可绑定黄阶的法诀。

    在此基础上,若是以高级灵根绑定低级法诀,不仅可以让法诀大成,更是能将法诀升级至对应灵根的品级!

    当然了,用高级灵根绑定低级法诀,纪星河暂时还无法想象这种奢侈的事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无论是法诀还是灵根,摆在他眼前的,都只有黄阶下品。

    青峰十三剑(残缺)、驱邪咒、护身咒、轻身术、火蛇术、避水术……

    在信息面板给出的几個选择中,纪星河没有过多犹豫,便绑定了《青峰十三剑》。

    由于剑诀残缺的缘故,纪星河对其掌握程度最低。名称里说的‘十三剑’,他只学到了九剑,在运使剑诀时,常常感到晦涩不连贯。

    选其绑定,剑诀一瞬大成,可以省却最多的苦工。同时,青峰十三剑的威力,也是几门法诀中最大的。

    据师父青云子所说,《青峰十三剑》跟《餐霞青云气》是他同时得到。剑诀若是完整,品级应当在黄阶中品乃至上品。

    而就在他完成绑定的下一刻,脑海中忽然便涌现出大量剑术经验。双手微微抽搐,双臂微微颤抖,好似瞬间便重复了无数遍肌肉记忆!

    同一时间,信息面板上的《青峰十三剑》字样变化,去了残缺二字,成了《青峰九剑》。

    注意到这一点,纪星河直呼好家伙。

    看起来,残缺的十三剑根本没法大成,所以金手指干脆便优化了现有的九剑,使其变得连贯畅通。

    片刻后,纪星河粗略消化完脑海里多出来的经验知识,做起深呼吸。

    现在,他可以感受到,自己随时都能把面前这株雪绒桂收进意识中的那亩荒地,不管隔着多少距离。

    当然,他不会这么做。便宜已经于无声无息间占了,再把灵根直接拿走,就未免太不尊重便宜嫂子了。

    但若是以后有机会绑定敌人的灵根,或许可以这样做!

    思绪纷杂间,他耳边突然响起师妹带着担忧的声音:

    “师兄,你怎么了,好像有些不对劲?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纪星河心下一惊,这才发现姜星洛不知何时来到了他身边。

    “我没事,只是有些走神罢了。”

    大意了,还是吃了没有经验的亏。不知道自己在绑定灵根后,会出现一定异状。

    这次吸取教训,以后决不能再犯类似错误了!

    “师兄是想家了吗?”抓住纪星河的衣摆,姜星洛低声道,“我看你刚才一直盯着咱们青云观的方向……我也想家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纪星河愣住,旋即伸出手来,轻柔地摸师妹的头。温声:

    “等师兄把这边剩下的一点事处理完,我们就回家!”

    “回家?回什么家?”便宜嫂子听到这话,瞪大双眼,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“小叔,这里不就是你的家吗?”

    少女刚要追问,突然反应过来:

    “小叔,你之前说的不继承爵位,难道是真的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纪星河看向项芷兮。

    眼下后院中只有他们三人的存在,他可以多说一些:

    “嫂子,我七岁就离开纪府,在外学道修仙了,现如今已有十年。师妹星洛在我次年入门,如今十六岁,却也已修道九年。对我们师兄妹来说,这里可不是家。我们的家,在白鹭县横云山,青云观!”

    “师兄……”

    姜星洛仰头看着纪星河的侧脸,一双漆黑灵动的眼眸微微湿润,满是动容之色。

    “就算是那样……”项芷兮咬了咬嘴唇,“就算是那样,这里的确也是小叔你的家啊。”

    为什么呀?

    纪星河不继承爵位也就算了,项芷兮可以当他是不想管理封邑。但他怎么会连家都不要了呢?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在父兄都死完的现在,纪星河就是这个家唯一的主人啊!

    他怎么能不要这个家呢?

    项芷兮看了看纪星河,又看了看姜星洛,幼态的脸蛋上浮现出明显的慌乱神色:

    “我可以理解你们对生活了多年的青云观的感情,但就像我,我还不是在娘家生活了十七年,但这不妨碍我嫁到这里后,把这里当家呀。”

    “小叔,你现在是这个家唯一的主人。整个纪府上下三十号人,都指着你吃饭呢,你不能不管他们呀。还有这偌大的祖宗基业,这也是你说不要,就能不要的吗?”

    “以后你和星洛妹妹都在府里安顿下来,就算暂时对纪府没什么感情,慢慢培养也就是了。我不就是吗?我还不是才嫁过来四十来天……”

    说着说着,项芷兮的眼睛便红了。

    回想起她那可怜的婚姻遭遇,小姑娘悲伤的不能自已。而在眼泪落下的前一刻,她突然又想到了什么:

    “唔,小叔,你是不是嫌弃我?是不是没有我的存在,伱才会愿意呆在纪府?如果真是这样的话……真是这样的话,那我回娘家也就是了,呜……”

    纪星河:“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他怎么也没想到,一转眼的功夫,便宜嫂子便哭了起来。这怎么办,怎么安慰她?

    在他思索的时间里,于心不忍的姜星洛已经把他撇开,去到了项芷兮身边:

    “项姐姐,你别哭,我们不是那个意思。”

    见项芷兮的哭泣完全没有停下来的迹象,姜星洛便又眼巴巴地看向纪星河:

    “师兄,我觉得项姐姐说的,也很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纪星河:“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师妹,你是哪边的呀?

    项芷兮说的确实有道理,并且那些道理他也明白。

    但他说的,难道就没有道理吗?

    一面是生活十年,处处温情的青云观;一面是仅在幼时生活过几年,只给他留下过不愉记忆的纪府。

    ——他不是不能留在这里,而是不想留。

    对他来说,青云观是家;而纪府,只是个大一点的宅子。

    尽管这还是祖辈打下的基业,可他父兄又没把他当成家人。若非事发突然,他们也从未想过将这份基业交给纪星河打理,那他又为何要上赶着收拾他们留下的烂摊子?

    因为纪府比青云观富裕?

    就算再富裕,对他这样一个已经修道十年的半个出家人有什么用?

    特别是,他还觉醒了金手指。

    修行四要:财侣法地。有金手指在,纪星河便相当于同时得了财和法——灵根带来修行资源,而灵根不断进化,也能使绑定法诀同步晋升。

    尽管现在他拥有的法诀稀少且不全面,但也不用忧虑。先苟在山上多修行几年,待修为足够横行天下,再出山寻找机缘也不迟啊!

    千言万语,凝汇一字:苟!

    ——何必劳神苦思,费心经营封邑?

    唯一的问题是……

    ‘我若执意要走,是否会让人怀疑,我手里有着价值超越雪绒桂之物呢?’

    毕竟,整个纪府现在最有价值的东西,就是灵根雪绒桂。他这样的小修士旁的可以抛弃,但要是看不上灵根,就会显得很奇怪。

    纪星河若选择留下,顶着贵族的名头,再来几株灵根也不会有半点问题。可他要是离开当一个散修,那就是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纪星河瞥了眼项芷兮。却只见嫂子哭的梨花带雨,显然没想那么多;而师妹思乡情重,也并不觉得他舍得放弃雪绒桂有什么不对。

    事实上,在姜星洛看来,这株雪绒桂本就不属于他们师兄妹,又有什么舍不舍得的?

    ‘目前我只对嫂子和师妹明确表示过想要返回青云观,但若我真回去,知道的就不止她们了……还需想一个万全的法子!’

    沉吟片刻,纪星河脑子里没有立刻冒出什么好主意,便先放着。

    反正他还得在纪府多待几天,清点好家财,处理好公务——就算真要离开,也得有个程序,不是拍拍屁股就能轻易走人。

    当务之急,是安抚还在伤心落泪的嫂子。

    无奈地叹了一口气,纪星河缓缓开口:

    “嫂子,你先冷静一下,我和师妹还没决定什么时候走呢。”

    “呜,这不还是一定会走的意思吗?”项芷兮哽咽,旋即一把抓住姜星洛的手,“星洛妹妹,你快帮我劝劝小叔。这个家不能没有他啊!而且,星洛妹妹,你和小叔两情相悦,以后肯定是要嫁给他的。现在你就在这儿住下来,提前熟悉纪府不也很好吗?”

    姜星洛:“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顿时,小姑娘便闹了个大红脸。

    她和师兄两情相悦什么的,项姐姐是怎么知道的呀?

    她求助地看向纪星河:

    “师兄,要不、要不我们不走了?”

    没办法,姜星洛是真被项芷兮说动了。

    纪星河无奈抚额,这叫什么事啊!

    师妹,你的意志未免也太不坚定了!

    就在这后院一团乱麻的时候,纪府突然变得喧哗,一道悲怆至极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:

    “大老爷,求您帮帮我们吧!”

    …